关于调整邢台经济开发区总河长、 区级河长的公示
2026-07-27
邢台经济开发区
1982
关于调整邢台经济开发区总河长、区级河长的公示
为落实好《邢台经济开发区实施河道管理“河长制”工作方案》,切实做好河道管理工作,明确河长职责,根据区领导调整情况,现对经开区总河长、区级河长进行调整,并在开发区官网、公众号进行公示,调整后如下:
邢台经济开发区总河长
张立军 大沙河、顺水河经开区段河道管理和保护负总责
邢台经济开发区区级河长
贺 健 顺水河经开区段河长(1.0KM)
王海涛 大沙河经开区段河长(16KM)